售后稱維修空調需要1850元,另找?guī)煾祷?80塊修好
2023-02-27 18:10:38 點擊:
濟南,高新區(qū)萬女士店內的空調出現(xiàn)故障,找來師傅維修,對方要1850元,萬女士覺得貴了沒有同意,最后請另一師傅反花180塊錢就修好了。萬女士覺得維修師傅存在小問題大修的情況,找其要說法。對方稱:當時給空調敲了一下,敲好了。
空調故障檢查不出原因,又等著要用,萬女士急得團團轉,只好再次聯(lián)系售后,維修師傅再次檢查后說主板沒有壞,是溫度開關壞了,只需花幾十塊錢換一個溫度開關就可以了。萬女士問道,不是說壓縮機壞了嗎?怎么只換了一個溫度開關就可以了呢?對于萬女士的詢問,維修師傅笑而不答,最后換了一個溫度開關空調就正常運轉了,付了180塊錢維修費。
這樣過了半個月,萬女士越想越不對,第一個維修師傅說空調壓縮機壞了,第二個維修師傅說壓縮機是好的,最后只是換了一個溫度開關,空調都正常運轉半個月了還好好的。萬女士覺得第一個維修師傅是小問題大修,謊報空調故障原因,想要換貴的部件來賺更多的錢,隨后找到幫忙員前去討說法。
第一個維修師傅回應說,當時用設備檢查的時候,確實是壓縮機卡缸導致不能運轉,后來把它敲了一下,又可以運轉了。但是這個方法只是暫時的,想要徹底的維修好才建議更換壓縮機的,自己這樣做是想一次修好,免得日后給用戶帶來麻煩。
對于第一個維修師傅的說法,萬女士表示不認同,因為其第一次說是壓縮機壞了,第二次又說是溫度開關壞了,為什么壓縮機第二次又好了呢?第一個維修師傅回應道,這些情況屬于電控方面,涉及溫度系數(shù),突然就好了,就是這么神奇。對于第一個維修師傅棱棱兩可的解釋,萬女士表示不認同,決定進行投訴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1、第一個維修師傅第一次檢查時說是空調的壓縮機壞了,要求更換,需要費用1850元,第二次說溫度開關壞了,只用180塊錢就修好了,這種行為該怎么定義?
《價格法》第十四條,經(jīng)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,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(jīng)營者與其進行交易,也不得違反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牟取暴利?照{里的部件最貴的就是壓縮機,第一個維修師傅就是因為萬女士不懂,才故意說是壓縮機壞了,想要換貴的部件來賺多的錢,存在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,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來獲利的行為。
2、第一個維修師傅的行為侵犯了萬女士的合法權益。
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八條,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。不管是空調的哪里壞了,第一個維修師傅都應該如實告知,面對萬女士的詢問,最后難以自圓其說,竟扯到電控方面涉及溫度系數(shù),不懂行的人根本就聽不明白,這種解釋顯然是說不通的,侵犯了萬女士的知情權。
3、第一個維修師傅想要換更貴的部件來獲利,如果不是萬女士另找一位師傅來查看,還被蒙在鼓里,這種行為涉嫌欺詐。
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五十五條,經(jīng)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,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,增加賠償?shù)慕痤~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;增加賠償?shù)慕痤~不足五百元的,為五百元。如果萬女士當時相信了第一個維修師傅的說辭,更換壓縮機的話,第一個維修師傅則構成欺詐行為,還要賠償萬女士所付金額損失的三倍。
濟南永安空調維修中心陳經(jīng)理認為,經(jīng)營者的誠信何其重要,如果亂修理,亂要價,對于不懂行的消費者來說是極不公平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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